蒙自市人民法院關于招聘合同制協警的公告
蒙自市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協警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熱愛法院法警工作。
二、招錄條件
1、具有初中以上學歷,限男性,年齡在18至30周歲;
2、身高174㎝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3、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和具有駕駛技術者優(yōu)先錄用;
4、限紅河州內戶口;
三、招錄人員待遇
1、受聘人員經面試、政審合格后錄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待遇1270元/月。試用期滿,能勝任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2600元/月(含五險)。如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辭退。
2、經錄用人員如有需要單位可提供住宿。
四、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2、報名地點:蒙自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隊(蒙自東大街22號)
3、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小一寸近期免冠照1張。
4、應聘者須認真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招聘過程中及政審時,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及有違法違紀記錄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5、咨詢方式:
蒙自市人民法院:趙警官13908737475
蒙自市人民法院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