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yè)
比較法學
二、申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考生學歷、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2)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后滿6年或6年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且已在所要報考的學科或相近的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蒲刑幑嫉暮诵钠诳麊螢闇剩┥溪毩l(fā)表過二篇以上的學術論文,可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碩士學位(須在報名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3.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較突出的創(chuàng)新能力;
4.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5.有3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6.應具備較高的外語水平;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fā)和民族地區(qū)發(fā)展服務;
(2)保證畢業(yè)后到定向地區(qū)或單位就業(yè);
(3)獲得所定向省教育廳的報考資格;
(4)漢族考生原則上應具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申請程序
(一)網上報名
關于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申請人可登陸研究生院網站查閱《中國政法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或相關報名通知。
(二)提交材料
網上提交申請信息后,申請人務必于2015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將以下紙質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訂后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或當面送至申請學院。請勿使用快遞,學院老師不負責取件。
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無法獲得復試資格,申請人務必按要求提交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信息表》、《政審表》(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自行下載打?。?/P>
(2)攻讀碩士學位期間學習成績單(應屆生須加蓋教務或培養(yǎng)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學士、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
(4)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5)擬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研究計劃應具備科學性、創(chuàng)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題、已有基礎、基本思路、預期目標等);
(6)申請人認為能夠代表自身學術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專著、論文、調研報告等材料和能夠證明自身外語水平的材料。
(7)專家推薦信。推薦信應由推薦人親自填寫后密封在信封中,并在封口處簽字。
申請人須有3名專家做推薦人。3名專家的組成須為:攻讀學位期間指導教師1人,同行專家2人。
(8)外語水平證書或成績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材料提交地址及聯系方式
申請紙質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研工辦,郵編100088
辦公地點(申請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綜合科研樓B307
聯系人:劉老師
聯系電話:010-58908242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導師審查申請人材料并評定成績,參考專家推薦書,提出參加面試考生名單。2016年1月底前公布復試考生名單,面試比例不超過5:1。
五、復試考核
復試考核時間:2016年3月12日-13日。
1.考核方式:綜合面試。
2.綜合面試成員組成:根據導師建議,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同行專家組成面試考查小組(面試小組組成:導師任組長,3人或以上),對申請人進行面試考查。
3.成績組成:綜合考查申請人的政治素養(yǎng)、基礎理論、知識結構、研究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外語水平、綜合素質。
六、健康檢查
考生復試時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yī)院為我校校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七、錄取
1.綜合成績組成:材料審核、復試成績、導師評價按照3:5:2的比例計算。
2.錄?。焊鶕C合成績,報考每個導師的考生從高到低排列,順序錄取。錄取名單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上報,研究生院、監(jiān)察處審核,報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并于5月中旬公布結果。
八、信息公開及監(jiān)督
1.為保證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公正有序進行,必須嚴肅紀律,實現陽光招生??忌鶊髮熂捌渌麑?、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考生或關系人宴請,不得接受任何禮金、禮品。
2.復試考核必須在校內進行公開;須提前公示考核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允許全校師生旁聽;對考生的面試考察,應全程錄像或錄音。
3.監(jiān)督及咨詢電話
中國政法大學研招辦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10-58908070/71
中國政法大學紀委 專用監(jiān)督電話(請勿咨詢):010-58909069
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比較法學研究院負責解釋。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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