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市級三個宗教團體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已結束,根據(jù)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精神,按照市人社局核準的《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下屬市級三個宗教團體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為做好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市級三個宗教團體工作人員面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面試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在面試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和市第三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開展面試工作,由領導小組確定9名政治素質強、思想品德好、業(yè)務素質高、綜合能力強、公道正派人員組成面試考官小組負責面試工作并確定一名主考官主持面試。
二、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
三、面試對象
根據(jù)報考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出現(xiàn)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相應人員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的人員為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市民宗委辦公室接受審核。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自行放棄資格復審的,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放棄資格復審手續(xù),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如有復審不合格及自愿放棄面試人員,造成達不到1:2面試比例的,則按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復審結束后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曲靖人事人才網(wǎng)、曲靖黨建網(wǎng)及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站市民宗委網(wǎng)頁上公示。
四、面試內容及方式
面試內容為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宗教工作知識素養(yǎng)、邏輯思維、應變反應、適應崗位能力素質。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通過考官對考生的提問,測試考生從事工作應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考官主持面試,考生回答問題,考官綜合打分。
五、面試時間及考場設置
(一)面試時間: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至面試結束。
(二)考場設置:面試考場設在曲靖市民宗委會議室并現(xiàn)場錄像,同時設考生候考室、候分室??紙鰞确謩e設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監(jiān)督席和工作人員席(計分、計時)。
六、面試辦法、評(統(tǒng))分方法和成績公布
(一)面試由面試考官小組主考官主持并負責宣讀試題,面試考官實行實名制評分。面試總分100分,考生答題后每位考官根據(jù)面試人員的答題情況,按照評分標準,獨立評定其每一個測評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計分數(shù)。
(二)面試成績的計算:面試成績按9位考官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為面試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三)成績由計分統(tǒng)分人員計算、匯總、復核后,交面試考官小組負責人和紀檢監(jiān)察人員簽字確認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
(四)根據(jù)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下屬市級三個宗教團體工作人員實施方案》中的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即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專業(yè)知識成績)÷2.5〕×50%+〔面試成績〕×50%,計算出綜合成績,確定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
七、有關要求
(一)2011年11月4日上午8:00,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面試通知單等原件到曲靖市民宗委報到候考,考務工作人員按照面試考生名冊,對考生驗證,宣讀《考生面試注意事項》,組織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逐個登記。2011年11月4日上午9:00開考時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并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面試不足人員按照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期間,考生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面試場所,考生報到時將通訊工具交由指定工作人員暫時保管。
(二)放棄面試考生必須要有書面材料。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必須在面試一周前,向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三)加強候考室管理,考生在候考期間不得詢問面試題和離開候考室,去衛(wèi)生間必須由候考室工作人員陪同。如發(fā)現(xiàn)攜帶和使用任何通訊工具的,一律按違紀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在面試過程中,考生按抽簽順序號考試,考生不得透露個人和父母名稱以及其他可以辨別身份的信息,否則按違紀處理。
八、工作紀律
(一)開考前30分鐘集中培訓考官及工作人員,臨時宣布考官和工作人員及其職責,并作紀律要求。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守紀律,不得打聽或泄露面試題。
(二)考官和工作人員與面試考生有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制。
(三)整個考場、所有考官、工作人員和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不得攜帶和使用任何通訊工具。安排專人負責監(jiān)督、管理此項工作,切實做好面試保密工作。對造成失、泄密的,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責任。
(四)邀請市紀委第三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對面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考試工作紀律,保證面試的公平、公正,一旦發(fā)現(xiàn)考官、工作人員和考生有違紀行為的,嚴肅查處。同時,考場實行全程錄像,相關影像資料面試結束后存檔。
(五)面試結束時,當場要將《面試題本》清點回收,裝袋密封,妥善保存。
九、其它事項
(一)本面試方案經(jīng)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嚴格執(zhí)行。
(二)本方案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監(jiān)督及舉報電話:
曲靖市紀委第三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電話:0874—3128232,13577478766。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874—8967946。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電話:0874-3124584。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