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決定面向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名額
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科員3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本次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
(二)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四)有執(zhí)法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五)一旦選調成功必須在我局工作滿五年以上。
三、報名辦法
有意者請于2016年6月29日前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及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工作證以及其它反映本人獲獎情況和專業(yè)特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佛山市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選調報名表原件,免冠紅底小一寸照片2張,郵寄至佛山市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組織人事科,我局對個人資料一律予以保密,收到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永安街15號佛山市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組織人事科,郵編:528500,聯系人:李筱薇,聯系電話:0757-88988631,截止日期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準;同時將相關資料電子版發(fā)至電子郵箱:gmcsgjzzrsk@163.com.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佛山市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收到材料后,將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經初審符合要求的,擇優(yōu)確定考試人員名單。未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如在選調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考察:對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五)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有關監(jiān)督。
佛山市高明區(qū)交通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