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的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怒江州各級機關、駐怒江的部分省級直管單位的面試安排在2008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面試安排在2008年11月13日。
面試地點:六庫。
各個職位的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面試人員于11月10日(星期一)到州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憑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的組織
1、我州今年將繼續(xù)采取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面試的方法,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進行考官抽考場、考生抽考場、抽順序的“三抽簽”,為保證公平,考生不能透露自己及家人的姓名,不得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面試過程邀請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部門有關人員到場監(jiān)督。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60分,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
3、面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按比例加權合成。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于11月17日在怒江州人事局網(wǎng)站上予以公示。
4、若遇綜合成績小數(shù)點后兩位均相同的考生,則首先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若面試成績在小數(shù)點后兩位也相同,則比較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若還相同,則可視情況由面試領導小組決定進行面試的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三、其他事項
考生應保證在考試期間聯(lián)系暢通,若在考試期間更動電話號碼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可能的無法進行面試、體檢、考核或錄用等的相關后果。
怒江州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