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來源: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948 次 日期:2016-06-15 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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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應聘人員報考,根據(jù)《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號、2號、3號)》,結合招聘工作實際,印發(fā)此須知,請應聘人員認真閱讀。

1、哪些人員可以報名應聘?

符合《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guī)定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應屆畢業(yè)生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如何界定?

應屆畢業(yè)生,指國內全日制統(tǒng)招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當年畢業(yè)的學生。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以應聘人員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

3、哪些崗位實行回避?

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親屬關系,指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4、報名有哪些要求?

(1)應聘人員應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2)每人只能從1號公告、2號公告、3號公告的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兼報;

(3)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證件照,像素120*160,jpg格式,不大于20k。

5、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的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但在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中、高等院校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參加資格審查,至201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應聘資格;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6、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7、招聘形式有幾種?

招聘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筆試加面試;另一種是免筆試直接面試。

8、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如何處理?

無論是參加筆試加面試的考生,還是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的考生,都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在筆試和面試環(huán)節(jié),均要憑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

遺失身份證的應聘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帶照片)參加考試。

遺失準考證的應聘人員,要及時與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431-88776874

9、如何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考生按照招聘公告中規(guī)定的時間,登錄長春人力資源考試網(網址:http://www.ccrjk.com),實名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后面附帶名次的應聘人員為參加面試的人選,未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只公布筆試成績,不公布名次。

10、參加面試人選比例是如何確定的?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相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參加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筆試的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擬聘人選1:5(含)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1:5比例以內且成績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由招聘單位或縣(市)、區(qū)人社部門自行組織專業(yè)知識筆試的應聘人員,以擬聘人選1:3(含)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1:3比例內成績相同的和低于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人選,報名人數(shù)在1:5(含)比例內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超過1:5比例的,由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嚴格按照公開招聘程序先行初試篩選,最終按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11、資格審查如何進行?

資格審查工作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本人,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本人放棄應聘資格。

12、資格審查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參加資格審查,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報到證,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已經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畢業(yè)生,需提供協(xié)議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海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13、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如何辦理減免報名和考試費用手續(xù)?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6月23日9時至11時到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三樓304室信息科(長春市南關區(qū)賓委路91號,市委會堂南側),經審核同意后,免收報名和考試費用。

14、違紀違規(guī)報考人員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故意注冊虛假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將違紀信息記入個人誠信檔案系統(tǒng)。

15、考生還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及時了解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應聘。

(2)網上報名時,報名系統(tǒng)未設置資格審查功能,應聘人員對所學專業(yè)與崗位要求專業(yè),是否符合把握不準時,一定要提前與招聘單位取得聯(lián)系,做好咨詢工作,避免提交后,由于無法更改,而錯失應聘機會。

(3)筆試結束后,要保持通訊的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能及時與進入面試人員和遞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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