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zh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強,善于做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戶籍;
(五)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或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3.5年內(nèi)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