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需按報名崗位條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還需提交所在院校的在讀證明);
(4)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5)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提供的已婚者計劃生育證明;
(6)三年環(huán)保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公章)及環(huán)保工作所在單位為其發(fā)放工資的證明;
(7)社保部門開具的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相關證明;
(8)《誠信承諾書》(需本人親筆簽名)
(9)《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兩套,所有復印件應帶原件予以核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