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4年縣市區(qū)和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高學歷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郴州市人民政府網 閱讀:999 次 日期:2014-08-08 11: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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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市事業(yè)單位高學歷人才的需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統(tǒng)一組織實施郴州市2014年縣市區(qū)和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高學歷人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全市共計劃引進事業(yè)單位高學歷人才129名,其中市直事業(yè)單位12名,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117名(北湖區(qū)11名、蘇仙區(qū)10名、資興市15名、桂陽縣18名、宜章縣10名、永興縣15名、嘉禾縣11名、汝城縣11名、桂東縣7名、安仁縣9名)。具體崗位、引進計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格: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含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96年8月7日至1978年8月7日期間出生);

3.具備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引進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

4.郴州市范圍內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納入本次引進范圍;

5.報名人員與用人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填報該單位職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③現役軍人;

④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⑤聘用后與用人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⑥已確認為2014年汝城、桂東、安仁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

⑦參加2014年郴州市市直及縣市區(qū)(含汝城、桂東、安仁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通過后,進入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后放棄的人員;

⑧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使用IE瀏覽器直接登錄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報名(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照片像素參考數值:寬度130,高度170)。

2.本次考試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引進公告,確保符合報考條件。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工作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受理。

4.報名時間為2014年8月11日9:00至8月26日17:00。

四、資格審查

1.面試前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定,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指導。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以下原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戶口本、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資格審查嚴格對照崗位條件和報考人員填寫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證件和證明查驗。專業(yè)條件審核參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4.未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5.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擬面試人數達不到引進計劃1:2比例的,相應核減引進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五、面試

1.面試全市統(tǒng)一時間,分市縣兩級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比例不低于1:2。

3.醫(yī)師醫(yī)技、教師崗位的面試主要進行實際能力測試,分別由市、縣市區(qū)衛(wèi)生局、教育局組織實施,市、縣市區(qū)人社局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其他崗位的面試參照公務員面試辦法進行,分別由市、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六、素質測評

1.素質測評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專業(yè)學識水平,主要參考依據為報考人員發(fā)表的專業(yè)學術成果、學習成績表、獲得的榮譽獎勵等。相關材料由報考人員在參加面試前提供。

2.素質測評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3.素質測評由組織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在面試結束后組織實施,分市、縣兩級進行。

七、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按照面試60%、素質測評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名(各類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1.按照引進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縣兩級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養(yǎng)、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人社部門負責指導、監(jiān)督。

十、公示與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引進人員,并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

2.公示。由郴州市人社局對擬引進人員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引進單位、引進崗位、擬引進人員姓名,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由郴州市人社局行文確認引進人員名單,市、縣市區(qū)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對反映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引進。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十一、特別提示

1.本次人才引進相關信息發(fā)布指定網站為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及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報考人員請選擇指定網站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誤,由本人負責。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3.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公布因達不到1:2比例取消引進計劃數的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4.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政府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后放棄的人員,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或人才引進。

十二、其他事項

1.服務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市委組織部人才科:0735-2871250;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技術支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和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

郴州市2014年縣市區(qū)和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高學歷人才引進崗位表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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